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为及时准确反映我县城镇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经2025年第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东山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通告。
东山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东山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8日公布的《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东山县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更新成果的通告》(东政综规〔2024〕4号)停止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