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2023年高标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措施落到实处,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积与地块
按照项目设计,项目区内实施地力培肥增施,增施湖尾村商品有机肥720亩。具体地块根据项目规划图标明土壤改良位置,由湖尾村组织核对涉及具体农户和面积,填报项目土壤改良任务清单(附件1)。
二、改良措施
采用增施有机肥,实施土壤改良。
1.有机肥施用量。项目土地改良面积720亩,按照每亩200元购买有机肥,以基肥方式施用。
2.有机肥质量要求。施用商品有机肥必须是获得农业部门肥料登记证的合格产品,有机质含量35%以上,氮磷钾养分5%以上,砷、汞、铅、镉、铬等重金属不得超标。
三、有机肥采购
1.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商品有机肥采购,商品有机肥须符合有机肥质量要求,采购金额13万元以上。
2.项目业主组织对施工单位采购的商品有机肥进行验收,核对其质量和数量,须达到项目设计要求。
四、有机肥施用
1.项目施工单位把采购的商品有机肥,按照业主单位组织测算数量,分发到湖尾村,由村里安排给具体农户,施用于项目区土壤改良地块,填报领用登记表(附件2)。
2.涉及农户应该结合田间生产管理,按照每亩施用价值200元商品有机肥要求,以基肥方式进行施肥,进行土壤改良,培肥地力。
3.业主和施工单位会同县农技中心技术人员开展对农户施用商品有机肥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有机肥使用效果。湖尾村要落实农户施用有机肥情况,填报施用记录表(附件3)。
附件:1.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任务清单
2.商品有机肥领用登记表
3.商品有机肥施用记录表
4.商品有机肥领取单
东山县樟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
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任务清单
| 改良地块名 | 改良面积 | 农户数 |
附件2
湖尾村商品有机肥领用登记表
| 农户 | 改良面积 | 领取有机肥数量 | 领取日期 | 签名 |
附件3
湖尾村商品有机肥施用记录表
| 农户 | 有机肥数量 | 施用面积 | 施用时间 |
附件4
商品有机肥领取单
兹向樟塘镇人民政府领来 商品有机肥 公斤,用于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
领用村:(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