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2022年西埔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方面六个部分。本报告可在东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shandao.gov.cn)查阅,如有疑问,可与西埔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霞云巷100号西埔镇人民政府,邮编:363400,电话:0596-5830106,电子邮箱:xpz301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埔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州、县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召开三次工作会议进行层级思想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二是充实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分工,调整为党政办分管领导继续担任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由党政办4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充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执行。我镇认真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先后出台发布了8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并强化对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通过政务公开,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没有发生因政务村务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维护县城社会大局稳定。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展开。
1、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2022年,公开政府文件14个、公开的文件已按要求上报县档案馆,并在镇党政办设置了查阅场所,提供了政府公开的文件及相关宣传手册供群众查阅,有效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二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栏传统形势,根据今年镇党政领导、机构及便民政策、工作人员等各项变动情况,保证了政务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实用性;
2、群众关切进一步关注。一是狠抓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府公众信息网的作用,重点将方便群众办事的程序、各部门职能职责、政策法规等予以公开,公开内容涉及群众的关心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确保为群众服好务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关心的政务工作情况向群众做一个公开,并将公开内容拓展到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内容上,即扩大了群众对政府工作情况的了解程度,又增强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3、监督保障进一步落实。为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使之能真正体现政府工作状态,成为政府与群众有效的沟通桥梁,西埔镇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注重公开途径。重视会议公开对于信息公开的作用,加强群众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参与愿望,确保广大群众以最直观的形势履行参与权与知情权;注重新载体的发掘,将听证作为一项有效的政务公开途径,把各项重大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以听证的形势予以公开。二是做好动态管理,及时按规定规范化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为保证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政府工作动态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我镇将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通过制度上墙、上栏等线下和政府网线上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信息安全进一步把关。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每一条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坚持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保密工作做到位。截止目前,山福镇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镇通过东山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41条。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线下公开查询点较少,目前镇便民服务中心已经搬移致集中点办公,线下查询点设置在党政办内,镇内缺乏相应专门的信息公开部门。二是信息发布队伍建设不稳定,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党政办人员兼任,由于党政办人员流动较快,业务交接不完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三是公开举措缺乏创新,对于部分公开事项采取的公开方式过于局限,不够贴近群众,虽进行了一定创新,但形式仍不够丰富。四是政务公开辐射范围还不够广,虽然在不断地扩大公开覆盖面,但还未完全覆盖各区域。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规范化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流程、时效、要求完成公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做到及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合理安排好专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有效提升。三是围绕开展群众关切。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四是学习借鉴创新载体。充分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建设经验,依托新兴媒体,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持续创新公开载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使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民贴近人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