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立案依据 | 实施程序 | 处罚决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 本单位认为应该公示的其它相关信息 |
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 东山芽哩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案 | 该机构备案凭证诊疗科目未见口腔种植相关登记,检查中发现机构门口广告牌标有“无痛微创种植牙”字样,机构内查见印有“东山芽哩口腔门诊”有关种植牙2980元收费票据1张。 |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一般程序 | 依据《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参照《漳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应条款“一般违法程度的违法所得不足1万违法违规情节”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作出“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贰仟玖佰捌拾元(¥2980元),并处壹万元(¥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漳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漳东卫医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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