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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有效提升档案利用率和居民获得感,根据市卫健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各单位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占比不低于50%。

二、开放途径

通过关注“漳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里面点击头像右边的“个人健康档案”按钮。

三、开放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四、实施步骤

(一)核查信息。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历史数据核查,对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全面质控梳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内容,确保相关信息真实、规范、完整。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随访服务、日常诊疗等工作,采取现场面对面核实、上门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开展核查。

(二)逐步开放。原则上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优先开放,逐步向一般人群开放。6月底前完成面向签约居民开放率20%,以后每月增加10%,力争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此后进一步维护和完善档案,增加开放率,扩大开放覆盖面。

(三)积极宣传。要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的途径及居民查询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的方式方法,促进居民主动参与个人健康档案开放和互动应用,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开放覆盖面。“漳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板块还提供个人健康档案基本信息修改档案、保存档案功能,居民可据实自行修改,居民修改保存后,数据会发生至建档单位,建档单位务必及时审核通过,确保正确数据及时同步到居民档案。同时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居民个人信息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的重要意义,强化培训宣传和社会动员,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年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促进居民主动参与个人健康档案开放和互动应用便民服务,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开放查询的覆盖面和互动应用率。

(二)明确职责。健康档案管理责任医生、家庭医生团队负责人及乡村医生是此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责任分工,要强化诊疗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登记信息和诊断病名的规范准确录入,不得随意填写信息,随意选录病名。要加强审核把关,健康档案管理责任医生及家庭医生团队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才可开放查询。

(三)强化责任。要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确保个人健康档案开放前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逻辑性等质量控制指标均符合要求。由于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引发的负面后果由相关档案机构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居民档案信息安全保护,杜绝个人隐私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四)落实奖惩。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工作是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开放数量和质量与年度经费补助相挂钩。工作实施过程中,卫健局将定期汇总通报,对进展快、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年终考核加分奖励,对进展慢、成效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任务影响总体进程的,将在年终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附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

 

 

 

东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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