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法律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法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督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双随机抽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司〔2020〕36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
根据随机抽查机制,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局政工科的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有:
(一)公证机构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
2.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3.执行程序规则和业务规范情况;
4.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和实际运用情况;
5.公证质量和业务拓展情况;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初审的监督检查;
2.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检查;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的监督检查。
(三)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检查考核
(1)上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2)上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度检查考核的其他情况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2)律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3)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4)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5年5月下旬、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方式。从“双随机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随机抽查办案卷宗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抽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自查表,收集有关材料备查。
(二)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整改,不断推进执业活动规范化。
(三)县司法局将按照“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把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东山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
2.东山县司法局随机抽查法律服务机构事项清单
东山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