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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山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00:00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各科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通过局务会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政工科科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工科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更新及日常维护。积极发挥东山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作用,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做好保密工作的审查,所有信息需经“三审三校”后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由专人定时登录信息公开网站查看,及时收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并转交相应科股进行处理。

(三)专人专训,服务公众1.2022年度本单位通过东山政府网站东山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2.2022年度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3.安排政工科工作人员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保密意识及档案管理培训,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4. 积极贯彻落实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查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事项等7项一级事项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  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 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 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 0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信息量较少,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有所欠缺,公开时间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与业务科室、相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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