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张先生:关于征求《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房子是新建的,个人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提交房屋安全质量鉴定的,建议个人自建500平方米由业主承诺;四层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再委托有资质机构鉴定合格后办理登记。
2、网友水先生:关于征求《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建议年代久远的房地用途不一致兜底确权,早年房产证登记用途、原宗地审批工业用途、现行用地用海分类用途标注不一致的,统一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如该宗地周边75%以上均为住宅或商业,且非在现有工业用地规划区域内,应直接按住宅或商业用地统一确权登记,不做用途变更行政处罚。
3、网友陈先生:关于征求《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建议1980年代及之前的房产土地权属来源简化确认,因为该类房产距今建设年代久远,受早年登记制度不完善、房地分开管理政策限制,档案仅留存房屋确权资料,无完整土地档案、无单独划拨批复,不再回溯补办早年用地报批、土地划拨(转让)手续;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原房屋确权档案、历年地籍台账,开展权籍调查,现场及官网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认定宗地权属来源。适用用地具结方式完善权源,报县政府同意后确权落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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