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县委批准,2025年3月13日至4月1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统领,从严落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同,细化整改举措。8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9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进行集中批评教育,逐项逐条汇总梳理,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9月9日党组召开“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会,并确定整改方案;9月17日,局党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梳理整改进度及阶段性整改成效,研究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9月2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增强了问题整改的内在动力;9月30日,召开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集体学习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并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难点堵点进行逐条梳理研究,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和统一领导。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晰目标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巡察二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党组牵头、逐级分解、层层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对问题整改举措从细从实、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为今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常态长效的制度保障。
(三)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夯实工作、提高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人管事,带动相关问题解决,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7月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也未结合东山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截至2025年4月,未按要求就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情况牵头组织中期评估。
整改情况:①9月9日局党组召开“‘第一议题’与退役军人工作”专题学习会,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截至2025年9月,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9次,共学习相关议题及贯彻部署75个;②针对2024年7月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已于2025年5月、6月组织两次专题学习研讨(主题:“见贤谷文昌,思齐勇担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重要论述专题研讨),并结合东山实际,研究制定《东山县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作为工作指南,明确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③对标《福建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已于2025年9月全面梳理总结我县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东山县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落实情况总结》,总结提炼我县“十四五”期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成效,查找出3个方面不足,并提出9项改进措施,为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提供参考。9月28日,党组书记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针对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有缺陷的问题。“在教育管理上更加注重凝心铸魂”要求未做深做实,开展思政教育成效欠佳,退役军人违纪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军”色蜕变。如,2021年以来,多名退役军人因违纪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①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普法培训。联合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打造“老兵法治课堂”融入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法宣传活动。2025年下半年以来,已组织本年度退役军人法律培训和线上培训各1场,覆盖本年度退役军人超过75人次;②发挥“军地司法诉非联动中心”作用,完善法律援助机制,2025年共处理涉退役军人事件6起8人次涵盖劳资纠纷、困难帮扶、社保接续及其他司法援助;③选树、培育优秀退役军人典型。通过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引导退役军人主动适应角色转变,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巡察整改期间,我县庄振基、欧汉超、林湖斌、陈伟杰等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得到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众号、新华社客户端(《瞭望》)、学习强国、国防时报、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的刊发报道;推荐上报退役军人林湖斌艰苦创业、投身乡村振兴的事迹作为国家编撰《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简明读本》的素材;中央电视台军事频道《老兵你好》栏目于11月22日专题播出东山籍老兵林华彪守护红色记忆、欧汉超保护蔚蓝大海的先进事迹,浓厚了退役军人争先进、当模范、促发展的社会氛围。
2.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氛围不浓。
(1)“褒扬工作有弱项”的问题。未向县史志室提供2021年以来我县荣立二等功的4名军人相关名录和事迹用于载入地方志;7个镇601户模糊、脱落的光荣牌未及时补挂。
整改情况:系统推进褒扬纪念工作落细落实。①主动与县人武部对接,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我县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信息,已将包含4名二等功臣的名录和详细事迹材料正式移交县史志室用于地方志编撰;②组织各镇对光荣牌悬挂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统一补发、安装光荣牌,并制定定期巡检制度,目前已完成各镇辖区内“光荣之家”牌匾悬挂情况核查及更换,各镇服务站储备一定数量的牌匾,若有损坏及时更换,并做好旧光荣牌回收和新光荣牌发放登记,建立光荣牌发放和回收登记台账。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褒扬工作有弱项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针对传递退役军人正能量举措不多的问题。广泛挖掘、宣传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不够充分,我县现有退役士兵4760人,2021年以来涌现的14名先进典型局限于新闻报道,未融入“五进”活动开展宣讲;“五进”活动开展不经常,仅在2021年4月至5月举办“学百年党史,弘扬英烈精神”主题巡展巡讲“五进”活动10场次。
整改情况:构建常态化宣传褒扬机制。①完成对全县退役军人从业状况和先进事迹的初步摸排,加强“东山老兵宣讲团”军人信息采集与建档;②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评选优秀退役军人标准,做好优秀退役军人人选储备和推荐参评工作,深入落实“培优”“用优”工作部署,目前经与教育局初步沟通已同意推荐第一批3名退役军人到县中小学校挂职德育副校长,待履行相关挂职任用手续;③健全“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机制,把退役军人优秀典型作用发挥好,并制定年度宣讲计划。2025年以来,已组织老兵宣讲团开展“五进”宣讲活动超过10场次,覆盖受众超2000人。此外,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报道先进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并推荐上报退役军人林湖斌事迹,作为国家编撰《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简明读本》的素材。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责任链条松动的问题。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规范,稿件审批单未登记时间和发布平台;网络风险研判分析和部门联动有差距,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宣传阵地建后失管,如,县双拥主题公园出现多处国旗、军旗以及宣传内容破损,“国防拥军一条街”街边宣传栏褪色、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
整改情况:局党组全面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线上线下宣传阵地。①严格宣传稿件内容审核与发布。修订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新的稿件审批单已补充“登记时间”和“发布平台”必填项,整改以来审核发布19篇稿件均手续完备、记录清晰,从源头杜绝了管理漏洞;②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已于10月修订了《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络安全信息应急预案》,明确了风险研判、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全流程,并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桌面推演,应急响应能力得到显著提升;③全面排查修复阵地。整改期间,对全县双拥宣传阵地进行排查。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立即对“双拥主题公园”破损的国旗、军旗及破损宣传展板进行了更换;目前已对“国防拥军一条街”褪色、破损的宣传栏拆除,已向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将南门湾双拥一条街打造为我县第二个“双拥主题公园”的项目申报,争取获得2026年专项经费支持;④县双拥办建立了《宣传阵地巡检与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状态。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网络意识形态责任链条松动”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4)针对保密和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涉密人员审查表不完整,未经保密审核盖章,涉密文件台账更新不及时;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退役军人局作为涉军部门,安保疏于管理,大门全天候敞开,外单位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出,存在泄密风险和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立足“安全底线”要求,强化保密观念,升级安防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在安全轨道上运行。①强化保密意识教育。重新修订《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工作制度》,从涉密人员、纸质文件、退役军人档案、涉密计算机保密、通信工具保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保密管理制度;9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并全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防线;②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对涉密人员审查表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按规定完成保密审核盖章。同步更新了涉密文件管理台账,加强涉密文件的动态、精准管理;③落实物理安防措施。针对安保隐患,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已于10月完成智慧停车系统的安装并正式启用,有效限制了外单位车辆随意进出。因涉及多单位同一地点办公,后续将进一步跟进门岗管理。
(5)针对落实统战工作“刚性要求”有遗漏的问题。2023-2024年度,未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①对标政治建设好的标准,局党组坚决落实统战工作各项要求,确保不留死角。我局立行立改,深刻认识到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性。在起草2024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时,系统总结和反映了本年度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确保了述职报告的全面性和规范性;②局党组书记在专题学习中做进一步强调和要求,将统战工作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位。9月28日,党组书记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统战工作‘刚性要求’有遗漏”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
(1)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学习贯彻《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2021年以来,未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一把手”未按规定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未制定 2021、2022、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会,强化《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学习,明确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履行会前准备和会议流程要求。党组已按期召开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度性安排得到严格落实;②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于2025年6月对2名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谈话内容涵盖履职尽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并形成谈话记录归档;③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使责任量化、具体化,确保班子政治方向的正确性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2)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有疏漏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自2018年12月制定,至巡察期间未更新完善;2021年以来,未对廉洁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风险防控机制未优化完善,优抚金使用出现风险点。如,2023年10月,优抚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支付某特定优抚对象群体体检费24700元,未见陈某体检费发票仍予支付。
整改情况:①修订《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特点,从思想道德风险预防、岗位职责风险预防、职能与制度机制风险预防等方面,特别是优抚资金管理、审批等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②组织分管领导、财务及业务经办人员开展财务制度与廉洁纪律专题培训。针对巡察指出的“支付某特定优抚对象群体体检费24700元未见发票(1名)”问题,涉问题应收金额1300元,经工作人员交涉,已完成应收金额1300元的资金追缴,局党组及时开展警示教育;③目前,所有优抚资金支付均严格执行“经办人初核、股室负责人复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四级联审制度,确保了资金支付的规范性与安全性,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9月17日,对2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负责人就廉洁风险防控有疏漏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首责不够到位,靶向监督用力不足”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够有力,对优抚金审核发放未及时跟进监督,已故人员优抚金仍照发。如,2022-2024年错发给2名已故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物价补贴共8489.12元,直到2024年3月才追回,未问责相关责任人。
整改情况:①经梳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风险点有:优抚金发放、基层服务站建设资金分配、工程项目招投标、慰问部队物品及氛围布置服务项目采购等,针对以上廉政风险点,已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监督,9月9日,我组已对2025年下半年新兵入伍欢送仪式政治氛围布置和行李箱采购项目开展监督,督促依法依规采购;②已推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向已故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的相关责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业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超标准发放通讯补贴的问题。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以每月200元的标准为2名职员发放通讯补贴,超过标准50元,共多发放1900元(实际认定超标准金额为2000元),巡察期间已整改退回。
整改情况:①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全额追回超标准发放的2000元通讯补贴,巡察期间已整改到位;②9月17日,对相关责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如,2021年4月制定的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专项行动责任清单,未结合我县实际,出现“各设区市要新增市级纪念设施”“实现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管理”等不符实际的表述;两名班子成员2021-2024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雷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雷同。
整改情况:①举办了公文写作与规范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写作能力。健全公文分级审核责任制,严禁照搬照抄,确保文风得到切实扭转。例如,在重新制定《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方案》时,紧密结合我县东山战斗烈士陵园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保护提升措施;②召开党组会,重申纠“四风”、树新风要求,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均结合分管工作独立撰写,深刻具体,杜绝雷同现象。9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对2名报告雷同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4.财务管理不严格
(1)针对重复报销入账的问题。2023年10月,分别以相同发票重复报支卷帘门电机费用850元。巡察期间已整改。
整改情况:①在巡察期间立即追回重复报销的850元;②制定《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从公务接待、差旅费、办公用茶、公务卡、慰问支出、其他日常办公等方面明确报销范围、标准、流程等;③组织工作人员加强财务报销制度学习,严格财务报销审批要求和办理程序。通过加强内控,报销流程更加严谨,2025年以来未发生重复报销问题。9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账证不符”的问题。如,2025年1月,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02元,其医疗结算单据金额为265元;2021年3月,工会收取会员费,入账金额为2247元,比收据金额少180元。巡察期间已整改。
整改情况:①经整改,多支付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款项已全部收回。工会会员费实际收取及入账金额均为2247元,因工作人员开收据时未仔细核对金额误开为2427元;②分管领导就“账证不符”的问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当事人严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和新制定的《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经规章制度学习,严格谨慎处理单据,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2021 年以来,公务接待均无接待清单;2022年8月、11月出现接待对象、陪餐人员超过规定人数情况。
整改情况: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关于新形势下公务接待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②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审批流程,确保公务接待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做到事前有审批、清单齐全、陪餐人数符合规定,杜绝无清单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现象。
(4)针对票据审核不严谨的问题。费用支出未使用正式发票。如,2022年12月支付支前物资供应站场地租赁租金2万元、2023年5月支付陈某代垫的2019年7月至11月水费1786.28元,均用收款收据报销入账。
整改情况:①修订内部报销制度,明确规定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②水费收款收据经水务公司盖章确认;③目前,所有报销入账凭证均为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从源头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9月17日,由分管领导就票据审核不严谨问题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工程采购项目管理有漏洞
(1)针对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如,2022年春节慰问部队物品、2023年八一慰问驻岛驻训部队物品等两个项目采购,邀请参与竞争性谈判的3家供应商中,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公司均参与采购。
整改情况:①认真复盘检讨项目采购管理流程,找准问题根源并做好风险分析防控;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优化竞争性谈判流程,目前,未再发现关联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③约谈两家供应商,明确指出其在此次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提出警告。9月17日,分管领导就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对1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涉嫌虚假采购的问题。如,“东山保卫战70周年纪念活动红色文化氛围布置服务”采购项目,开标日期为2023年6月,而代理公司发出的监督开标函告落款却为2023年9月。
整改情况:①经核查,该采购事项日期不符问题实为招投标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录入错误,已对该代理公司进行约谈形成情况说明和谈话记录;②加强相关业务人员教育,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 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 号),进一步规范提高采购人员工作素养,防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项目未审批”的问题。如,2022年6月实施的“东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未按文件要求报送发改部门审批;2023年6月实施的“东山保卫战70周年纪念活动红色文化氛围布置服务”项目,采购资金未经县领导及财政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流程以及小规模发包规定学习,牢固树立项目审批意识;②对于“东山保卫战70周年纪念活动”项目,已补报《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拨付东山保卫战胜利70周年工作经费的请示》(东退役军人局〔2024〕005号),已于2024年5月28日呈县领导及财政部门审批,并完成审批手续。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4)针对“招标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如,2024年9月实施的“某部队营区篮球场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3家供应商全部由业主自行邀请,未按规定由专家参与推荐;2024年4月实施的“东山战斗纪念馆改造”项目,其招标代理单位未按要求在中介平台选定。
整改情况:①驻东山某部文体建设项目是省级拥军项目,出于部队自身保密要求,涉及部队营区安全,项目供应商由该驻军单位自行邀请,参与竞争性谈判;对今后类似项目,严格按照地方采购流程实施,项目完成后做好移交,部队只参与项目监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做好保密工作;②已约谈代理公司并做出相关说明,代理公司认识到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表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到每个项目公开、公正;③同时,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 号)、《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漳建审改〔2023〕2号),严格履行相关工作要求。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5)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如,2024年11月实施的“某部队部分营房文化政治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引用已废止的国家文件作为计费标准。
整改情况:①召开整改专题会,从制度流程缺失、专业能力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等三方面分析问题根源,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切实发挥项目管理监督作用;③约谈代理公司,加强内页规范化管理,对行业标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核实,杜绝在合同中引用不规范、不明确的行业标准等问题的发生。
(6)针对内业管理不完善问题。如,2022年6月实施的“东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均未在联系单和签证单上签署工程管理意见,业主单位落款日期缺失。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内业管理知识,按要求做到手续齐全;②对负责工程管理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等内业资料的签署规范和归档要求,工程档案管理趋于规范。9月17日,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如,2024年8月,局长办公会分别研究2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事宜。党组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分两本记录本记录。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于2025年9月17日组织专题学习,重新研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界定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的职责边界;②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决策,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并使用统一规范的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完整、准确,杜绝了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
2.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针对党支部建设弱化的问题。2022年3月,党支部换届后未明确各位委员分工,至巡察期间,仍未配备纪检委员,党内监督弱化。
整改情况:①局党支部于2025年3月27日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明确各位委员的具体分工,同时按规定程序增补纪检委员,明确了其党内监督职责;②组织支部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升履职能力。目前,支部委员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运行规范,党内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9月17日,对局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2020-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大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程序不合规,民主测评记录仅记录优秀名单,未见得票数、评定过程等;2021-2024年,党员大会召开前,支委会未提前开会研究确定议题。
整改情况:①局党支部组织支委成员和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务工作规范;②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覆盖全体党员的会前谈心谈话、收集意见建议,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了民主测评环节,详细记录每位党员的得票数、评定等次及评定过程,相关资料已归档备查;③严格规范党员大会议程,自整改以来,召开的党员大会均提前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议题,形成议题清单,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9月17日,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支部书记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针对干部选任不合规的问题。2021年以来,6人次股级干部选任,未召开调整动议、民主推荐会议以及任前谈话。2022年11月聘用1名九级职员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2023年2月违规任命2名职工为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副股长、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副主任。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组织学习《东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务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东委组通〔2025〕17号),完善干部任免组织程序;②党组会经研究决定,免去2名职工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副股长、服务中心副主任,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
(2)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2021年7月14日和2022年5月31日研究股级干部任免会议时,当事人均作为记录员参会。
整改情况:①局综合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严格会议管理;②在9月9日党组会研究1名职员任专技十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走过场,整改存在“过关”心态。2021年4月22日巡察反馈“活动阵地党味不足,未设置党务公开栏”问题,2025年3月20日,巡察组现场走访发现,县退役军人局虽设置了公告栏,但公开栏内容未及时更新,上墙资料陈旧、破损,公示栏上有多份2023年3月的资料。
整改情况:①巡察期间,我局立行立改,对党务公开栏进行全面更新,清除所有陈旧、破损资料,并公示了最新的党务信息;同时,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目的、原则和要求,依规依法做好党务公开工作;②严格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党组织决策部署、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任管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按程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职责,注重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
2.整改不到位。2021年4月22日巡察反馈“未见党组会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创业工作计划”“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提供‘一站式’服务不到位”等2个问题,县退役军人局报告“已整改完成”。本次巡察发现,上述2个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东山县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②进一步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流程,强化对流程的简化和改进,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在线上线下办理更加便捷、高效。9月28日,分管领导就未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创业工作计划等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
(1)针对引导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有欠缺的问题。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举措不多,2021年以来,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停留在政策宣传咨询层面,协调、支持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帮助解决创业资金难题成效不明显,2020-2024年接收的24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没有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参与乡村建设、基层治理,在乡村振兴创业成功案例仅有3名,占0.8%。
整改情况:①制定《东山县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平台、支持学历提升、优化创业环境等方面强化提升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质效;②多维联动,立体化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行动。一是局主要领导深入军创企业调研走访,梳理企业经营存在的市场、原材料、用工、融资等主要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邀请2名优秀退役军人代表为2025年度退役军人讲解创业历程及心得,邀请县商务局人员讲解县域经济产业,帮助新退役军人提升转业认知和行业认识;三是积极推送林湖斌和林艺两位优秀退役军人创业代表参加省级组织的创业培训,未来争取每年选送至少两名退役军人创业代表参训;四是2025年7月3日举办首批15名军创企业家交流座谈,搭建交流创业心得、创业信息的互动平台,向军创企业推介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泉州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七家银行针对退役军人推出的专属优贷产品;五是动员军创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就业,与军创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六是鼓励并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其间,涌现出各行各业退役军人领军人物,如:老兵林华彪资助建设港西村幸福食堂(双拥食堂)、林艺创办的农场荣获“省级示范场”、澳角村委员林湖斌成为村里民宿及电商行业带头人并荣获省农业农村厅“星农人”称号、欧汉超积极投身海洋环保公益事业等先进典型。
(2)针对拥军优抚工作不扎实的问题。解决军人“后院”问题谋划不足,2021年以来,未制定军人家属技能培训、就业招聘计划,2021年、2022年各举办的一场技能培训局限于计算机操作,未涉及其他领域。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未常态化开展,仅在春节、“八一”建军节开展;常态化挂钩联系退役军人信息更新不及时,干部对联系重点对象信息不明,2024年12月至本次巡察期间,挂钩联系人员名单一直未更新。
整改情况:①推进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制定《东山县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招聘及培训方案,提升随军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2025年以来,通过双拥成员单位联动协调,推动福建省东山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东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山县市容服务中心、东山县图书馆等6家县属国企设置随军家属招聘专岗,已促成6名军人家属就业;②推进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工作。印发《东山县推进军人父母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试行)》,推行“九九”军人父母养老机制,近800名现役军人父母受尊崇、优待,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军地共建”的良好局面,该做法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中国双拥》、《解放军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该试点成效获省双拥办发文推广,在全国双拥办拥军支前座谈会上得到各级领导的表扬肯定;③制发“军属证”。联合县人武部在全国率先发放“军属证”,推出东山县风动石景区面向全国军属实行门票减免优待,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积极反响;④浓厚社会化拥军氛围。2025年8月联合县人武部推进拥军企业增点扩面,新增签约“荣军联盟”拥军单位13家,涵盖旅游、住宿、餐饮和就业创业等领域;⑤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一是制定干部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职责清单,明确每个干部的联系对象、帮扶任务和常态化联系等工作要求,修订更新2025年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方案,局领导、干部9人联系挂钩辖区内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参战参试人员、三属、伤残军人等24人;二是要求及时更新挂钩联系信息,挂钩联系干部须定期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与退役军人取得联系,了解最新情况,包括家庭状况、就业情况、健康状况等,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支持;三是做好帮扶慰问工作,2025年慰问优抚对象227人,共发慰问金13.7万元;同时,积极引导地方拥军企业开展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家庭,帮扶困难退役老兵家庭,有力营造尊重退役军人氛围。9月17日,对因拥军优抚工作不扎实问题的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用心用情保障退役军人有差距。
(1)针对帮助解决退役军人需求不上心的问题。2021年以来,未制定招聘方案,自主举办的招聘会依托每年度适应性培训,参加对象仅为当年度退役的士兵,覆盖面不广;招聘会缺乏针对性,与人社局共联合举办8场招聘会,参与人数242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仅32人,对录用情况未持续跟踪,办完即过;2023年以来,未按要求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给力,2021年以来,仅在2021-2022年举办3场技能培训,受训人员80名,仅在2024年7月推荐1名退役军人参加省厅“定岗式”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破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渠道不广,未与优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和建立企业吸纳退役军人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①沟通相关部门、企业,制定东山县2025年度秋冬季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活动方案;9月9日举办2025年适应性培训,同时积极发动其他年度未就业退役军人参加,扩大培训覆盖面;②设定退役军人专岗,提高招聘会针对性:完成本年度退役军人专业潜能与就业需求调查表收集共26份(调查人次占本年度未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总人数70%以上),积极对接地方拥军企业和军创企业,引导企业推出退役军人专岗,促进本年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并做好录用情况跟踪;③积极开展本年度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丰富线上线下培训内容,参训人员超过75人次;同时,积极推荐军创企业代表参加市局、省厅等更高级别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质效;④研究制定“东山县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长效机制,积极协调荣军联盟商家、企业搭建用工渠道,常态化推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2025年与三家军创企业分别签订《退役军人就业合作协议》,同时在协议中设立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信息互通机制,方便用人单位及时反馈退役军人在企业录用情况、工作表现及其他动态管理。
(2)针对服务保障质量不高的问题。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有欠缺,走访发现,张某申请心脏手术补助,蔡某、林某养老保险待遇,吴某居住困难问题未帮扶救助。优待证含“金”量不高,2021年12月,优待证政策实施以来,尚有7个镇75户未办理优待证,优待项目覆盖面不广,仅在景区门票、购房、酒店入住等方面享有优待;“荣军联盟”于2021年8月启动时,有18家成员单位,至2024年仅增加4家;入驻商户品类较少,主要为商品零售和酒店服务,涉及领域有限,且未建立准入、监管、退出等机制,已注销的2家企业仍在联盟名单中,“荣军”功能落而不实,未做到全方位精准服务保障。
整改情况:党组及时责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解决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并反馈成效。①相关问题处理进展。一是对上年度分配的退役军人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和申请办法进行公示。经审核拟将退役军人张某列入下一年度申请对象救助;二是蔡某、林某养老保险待遇问题通过走访并向陈城镇、民政局、人寿保险东山公司等相关单位发送协查函,均未找到相关投保凭证,且其本人也无法提供相应凭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蔡某、林某的政策解释和劝导安抚;三是已经协调安排反映居住困难的吴某借住在其亲戚家;四是已完成16位未办证服务对象办理优待证,剩余人员因退伍证明材料缺失、外出工作或户籍迁移暂未办理;②大力拓展优待证“朋友圈”,鼓励、引导县域企业加入“荣军联盟”,给军人、退役军人等对象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促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拥军主体的发展;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东山县荣军联盟制度规范》,全县启动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会后,发展扩充荣军联盟新的成员单位13家。9月28日,分管作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拥军优待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不高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3)针对指导基层服务站建设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以来,未按规定每季度对镇、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创建村级“五星”服务站不重视,建档信息不全、台账缺失,2024年有2个村级“五星”服务站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考评验收中被降级;服务站建设经费分配不均衡,仅西埔镇、铜陵镇及两镇下辖的4个村(社区)获得经费补助。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培训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②完成对下级服务站业务指导培训,巡察整改期间组织集中培训3场、下乡业务指导7次、业务指导培训内容涵盖业务工作、就业创业、信访维稳、权益维护、乡村振兴,参与培训的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工作人员36人次。
3.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氛围不浓
(1)针对“纪念设施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东山战斗烈士陵园2009年被列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但传承红色基因、彰显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作用不突出,展示厅陈列实物、事迹材料偏少,仅有实物15类34件,事迹材料12篇。讲解员队伍建设薄弱,未配备专职讲解员,未能给部队官兵、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讲解,烈士纪念馆“国”字号“金字”招牌成色不足。
整改情况:①针对东山战斗烈士陵园存在传承红色基因、彰显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作用方面存在不足,展示厅陈列实物和事迹材料偏少,已制定2025年—2027年东山县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计划并入库,拟对东山战斗纪念馆进行改扩建提升并重新布展,并准备公开面向社会征集相关史料、物料丰富展陈内容。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成立讲解员队伍,现已纳入东山战斗烈士陵园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内容,并已形成文件向县政府请示,等待批复。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有力。
(1)针对涉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未有效解决的问题。退役军人进京上访时有发生,如,对徐某劳动纠纷问题协调化解不到位,导致其先后于2024年9月、10 月两次进京上访,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隐患。
整改情况:①制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领域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做好涉退役军人矛盾排查,涉退役军人初信初访,在政策范围内及时答复并做好跟踪推进办理;②每月县信访“接待日”,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县信访局值班,做好涉军信访对象的政策宣传、劝导工作;③加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政法委、信访局、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防范信访风险,做好越级上访对象的政策宣传和走访工作;④积极协调配合政法委、信访局及安置接收责任单位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讨解决方案,局领导多次带队上门走访,了解其诉求并做好稳控工作。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涉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未有效解决”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二)聚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3.“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优秀退役军人资源库”未真正建立信息平台,仅用于存储退役军人数据文档,未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动态更新。据核实,该方案于2025年3月23日用AI生成并提交巡察组;2025年3月银行代发享有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共734人,而全国优抚系统登记为748人。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传达学习和落实文件精神的严肃性和严谨性,确保对改进文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清晰认识;②重新建立“优秀退役军人资源信息台账”,同时,根据退役军人服务表现、立功和受嘉奖情况,建立“优秀”的“基本”参照标准,同时确定“违纪”“违法”“犯罪”“逝世”及“负面舆情当事人”等要素作为执行退出机制的依据;③对“2025年3月银行代发享有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共734人,而全国优抚系统登记为748人”问题,经核查,748人实为2024年12月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所有60周岁以上对象数据(包含60周岁农村老兵过世人员、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非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对象74名),1-3月新增的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57名、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3名,即为2025年3月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实际发放人数(748-74+57+3=734)。针对数据更新不同步问题,形成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确保系统与实际发放数据同步更新。9月17日,就数据更新不同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如,2024年3月至4月,退役军人郑某3次信访反映安置问题,2024年4月24日退役军人局回复“将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协商解决方案”,至巡察期间,仍未制定方案并解决。
整改情况:①建立涉军信访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订《东山县退役军人涉访群体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处理。目前已形成郑某信访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报县政府审批;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处理信访工作能力;③加强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基层走访,了解退役军人诉求,更好服务退役军人,特别结合“八一”、春节两节,加大慰问、帮扶困难对象。9月28日,分管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3.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氛围不浓。(1)针对“褒扬工作有弱项”的问题。东山战斗烈士陵园22处社会墓穴至巡察期间仍未迁出,影响褒扬纪念。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有22门社会墓穴未迁移,经进一步勘查认定,实际存在数量为24门。我局于2018年成立并接管东山战斗烈士陵园,接管以来未新增社会墓穴,据县民政局反馈20世纪60年代以来也未新增社会墓穴。遵循属地和行业规则,我局已联系宅山村、石埔村、西埔镇和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迁移沟通准备,已将迁移工作纳入2025年—2027年东山战斗烈士陵园纪念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计划在“烈士陵园绿化提升项目三期”的项目中解决。
完成时限:2026年6月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财务管理不严格。
(1)针对款项应付未付的问题。截至2025年3月,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共拖欠质保金、服务费32.41万元,其中局机关拖欠4.67万元;东山战斗烈士陵园保护中心拖欠27.73万元。
整改情况:①做好核实工作:根据巡察统计,局机关拖欠46766.15元,已支付43102.28元,尚有一个项目质保金3663.87元因尚在质保期内未出款;②东山战斗烈士陵园保护中心欠27.73万元,已完成支付款项59524.85元,尚余21.7775万元未完成,目前正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完成支付;③开展工作制度专题培训会,加强财务审核监督,规范操作,严格对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主要领导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对6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1人进行批评教育、6人(次)进行提醒谈话,涉及科级干部2人,涉及普通干部职工4人。
1.就服务中心2022-2024年错发给2名已故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直到2024年3月才追回,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和廉政风险问题,对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就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未按年度更新完善对1名局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3.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优抚金使用出现风险点对1名局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4.就党支部建设弱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对局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5.就“账证不符”的问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就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对该业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就服务保障质量不高、廉洁风险防控有疏漏、内业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5861218;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140号;电子邮箱:dsxtyjrswj@126.com
中共东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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