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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东山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问题的通报(第三期)
2025-11-20 17:26 来源:漳州市东山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基金健康持续运行。东山医保部门按日常工作安排,持续对县域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2025年2月发现的违规违约问题通报如下:

序号医药机构存在问题
1陈城镇澳角村卫生所诊断与性别不一致。
2陈城镇陈城村卫生所其他。
3东山县陈城中心卫生院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
4东山县康美卫生院1.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2. 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
5东山县铜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2.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3. 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4. 重复收费。
6东山县西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2.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3. 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
7东山县杏陈卫生院1.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2.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3. 重复收费。
8东山县医院 1.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2. 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3.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4. (没有对应的资源消耗):项目/材料5.诊断与性别不一致6. 违反除外内容7. 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8. 项目超诊疗用途使用9. 重复收费  
9东山县中医院1.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2. 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3. 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4. (没有对应的资源消耗):项目/材料5. 违反除外内容6. 违反门诊特殊病种目录7. 重复收费。
10西埔镇冬古村卫生所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根据《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上述医药机构进行整改,追回违规违约的医保费用。

漳州市东山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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