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政策

 
2025-09-05 17:10 来源: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5〕1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

2.补助对象: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农技员。

3.补助内容打造3个集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10项,主推技术到位率≥95%;组织30名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4.补助标准: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能力补助。用于农技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采用先建后补形式,每个基地补助8万元,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不超过6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

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5.申报程序:根据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0596-588510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联系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电信7楼农业农村局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