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政策
2025-08-20 18:11 来源: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

2.补助对象: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优先支持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统筹兼顾其他脱贫人口较多的县(市、区)。

3.补助内容: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入库程序:按照“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研究确定”程序办理,省级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测算,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

咨询电话:0596-5885113 (东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6-5885101(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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