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雄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补贴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力度。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治理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
根据《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县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构建城乡保洁网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综〔2015〕61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人口数实行资金补助,人口数在1500人以上的村按2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人口数在1500人以下的村每年给予补助3万元;按照中共东山县委、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山县家园清洁行动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委〔2013〕19号文件),县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含督查考核经费10万元),对考核成绩优良且全县排名前15名的村、社区,给予1.5万元/季度的奖励。
由于全县25个社区和6个城中村(西埔镇宅山村、顶西村、西埔村、双东村、探石村;铜陵镇铜兴村)城乡垃圾常态化管护运维2021年10月份已全部由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承接,因此这部分城中村、社区的补助资金不再申拨。现有55个行政村农村户口补助为7.36万人,省级补助10元/人,合计城乡保洁经费为73.6万元,市级补助10元\人,合计保洁员市级补助资金为73.6万元,城乡垃圾常态化管护运维共计补助经费为147.2万元,专项用于“五有”达标治理。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各镇、村(社区)卫生的督查检查力度,提升群众满意率,共创富美东山。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林旭敏
联 系 人:林雄金
联系电话:13174672668
东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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