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山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A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2025-07-01 09:13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县教育局

刘士添、黄贵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铜陵镇城南社区建设农贸市场和小学、幼儿园、过街天桥等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建设农贸市场的主体一般有三种,一是国有农贸市场:由县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市场用地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指定牵头部门进行建设。二是集体农贸市场:由集体组织将集体产权的土地经各级部门审批后建设开办市场,属于集体经济实体。三是私人市场:私人产权的土地,经私人向各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开可以开办农贸市场,为私有经济实体。

我局市场服务中心是国有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没有开办市场的权限,后续如市场建设后县委县政府指定我局市场服务中心进行服务管理,我局市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市场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市场安全无事故;管理人员以服务为导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市场环境。

 

 

 

 

东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5528日

 

 

 

 

 

 

 

 抄送: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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