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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汛期?
发布时间:
2024-10-21 16:21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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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是指江河洪水在一年中集中出现的明显时期。《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全省汛期。特殊情况下,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提前或者延长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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