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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何时缴足认缴出资额?
2024-10-21 15:31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存量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存量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5年或者已缴足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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