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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024-10-21 10:25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

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

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

诚实守信;

②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

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

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③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

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④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

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

的专职工作人员;

⑤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

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⑥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⑦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

3A及以上;

⑧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

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

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慈善法》公布

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

慈善组织的,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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