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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山县短租房管理暂行办法》
2024-10-18 17:14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一、修订背景

2021年8月,东山县出台《东山县民宿和短租房管理办法》,有力推动了民宿和短租房快速发展。随着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外地游客大量涌入,酒店民宿需求量激增,民宿和短租房无序经营、扰民投诉增多、消费投诉增多、游客满意度低等问题再次凸显,原《办法》已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短租房行业系新生业态,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因缺乏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监督措施及法律依据,易引发诸多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是目前治安管理的难点、盲区。为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由县文体旅游局牵头对《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东山县短租房管理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规定备案、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政策举措,促进短租房规范管理,推动短租房行业良性发展,防范消防、治安等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三、范围期限

1.范围:全县范围内

2.期限:三年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规定,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要求、开办流程、经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方面的规定。

(一)总则。对短租房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短租房的定义、经营与监管遵循原则进行说明。

本办法所称短租房是指利用国有出让土地建设(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小区)的房屋,经营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

(二)基本要求。主要对短租房的规模范围、基本要求、平台责任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明确。

短租房应当在同一个住宅小区内,一本备案证的规模应少于50间客房。

(三)开办流程。短租房经营者需按程序申请备案登记,备案流程包括办理证照、提交材料、现场核验、安装系统。

短租房所在镇在材料初审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村(社区)等,针对材料的完整性、现场消防设施、卫生条件等进行现场核验,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各镇统一提交县短租房办;不符合条件的,现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经营者限期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县短租房办对各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短租房备案证。

(四)经营管理。从诚信经营承诺、信息要求、变更要求、物业管理要求四个方面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安全经营。

(五)监督管理。短租房经营者是短租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短租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短租房所在镇履行辖区属地管理责任,短租房所在村(社区)配合各镇做好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负责行业监管职责。

(六)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本办法出台前,已按《东山县民宿和短租房管理办法(试行)》(东委办发〔2021〕15号)规定纳入各镇备案管理的短租房,原则上按新办法进行整改,安装智能门锁;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经营主体,由所在镇将名单报送给县短租房办,县短租房办推送给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督导经营主体办理主体名称变更。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6-583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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