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县级水利风景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水域(水体)或者水利工程,工程无安全隐患;
(三)水利风景资源达到一定质量等级;
(四)水质不劣于Ⅳ类;
(五)水利风景区管护范围明确,界线清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