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简体版
|
繁体版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活动日历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搜
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当前位置:
东山县人民政府
>
互动交流
> 互动交流知识库
个体工商户注销时是否需要提交清税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4-16 09:51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答:需要提交,若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可以不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