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县长刘兆民主持召开2024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有关事项。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进一步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意见》(送审稿)有关事宜。刘兆民指出——
稳妥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促进我县社会安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刘兆民强调——
要认真落实。各镇、各部门要仔细对照修订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及时做好传达衔接,把严格执行《意见》要求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抓手。
要压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组建工作专班,完善会商机制,进一步传导压力,狠抓落实,增强协同联动水平,提高工作质效。
要强化执行。立足实际情况,聚焦问题症结,精准分类施策,建立清单台账逐项销号,妥善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要着力优化不动产审批登记效率,探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切实构建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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