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山县海上休闲旅游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营运秩序,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促进海上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东山县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10月8日,您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本网页表单提交或者来信来函,我们将在梳理后将意见反馈市政府。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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