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东山县人民政府 >  主题服务 >  婚姻生育 >  婚姻服务 >  离婚登记 >  常见问题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申请?
2023-10-19 10:36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1条规定,凡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