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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2023-04-17 11:47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规范临时利用行为,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和流失,参照《漳州市中心城区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发展,一些建设项目需要临时使用政府储备用地。为加强我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规范临时利用行为,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和流失,有必要制定东山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东山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依据,主要是参照《漳州市中心城区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参照《漳州市中心城区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东山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

(二)合法性审查经过。及时呈送司法局审核把关、经过2023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文件审核签发。经由县政府文电科、分管副主任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稿,呈报主任审核后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东山县政府储备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共八章23条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

(二)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三)第三章管理原则

(四)第四章临时利用类型及申请程序

(五)第五章临时利用费及保证金标准

(六)第六章临时利用费的管理和缴交

(七)第七章临时利用日常管理与相关责任

(八)第八章附则

 本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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