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单位的聘用台、港、澳人员原因报告;
3、被聘用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被聘用人的健康证明(出入境检疫局);
5、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
7、被聘用人一寸照片4张;
8、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
9、委托函一份及被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