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事项的办理
2.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3. 事项类型
即办件
4. 申报对象
企业 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5. 办理条件
1.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的,委托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由省、市外事办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所在单位签注意见;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办理升学政审的,申请人提交升学政审申请表。
6. 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94号)
4.7.1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4.7.1.1 委托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由省、市外事办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4.7.1.2 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所在单位签注意见。
4.7.1.3 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4.7.2办理升学政审
4.7.2.1 申请人提交升学政审申请表。
4.7.2.2 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其档案情况出具政审证明。
7. 特殊环节
无
8. 申请材料
办理其他政审
1.升学政审申请单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单位介绍信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3.身份证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
1.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3.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4.单位介绍信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5.身份证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9. 材料说明
无
10. 办理流程
1、环节: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办理人:张晓勤
时限:当场
4、环节:审查与决定 步骤:决定 办理人:张晓勤
时限:当场
11.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12. 承诺时限
即办
13. 承诺时限说明
无
14. 受理单位
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16. 联系电话
0596-5881691
17. 投诉电话
0596-5833325
1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 ,下午14:3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9. 办公地址
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电信大楼8楼812
20. 乘车路线
乘坐县内公交至电信大楼站下车
21. 跑趟次数
最多跑一趟
长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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