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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
2022-12-07 16:38 来源:东山县人社局
  

(一)办事岗位

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二)办事流程

1.老农保参保人员直接向县城乡居民保中心提出转退申请。

2.县城乡居民保中心审核无误后,每月20日前为参保人转移或发放老农保资金。

(三)需提供材料

参保缴费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指定银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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