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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常见问题
2022-12-07 10:33 来源:东山县人社局
  1.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在劳动年龄内,经本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50%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

2.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

3.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可通过哪些方式申领?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向人社部门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也可通过人社部门选定的保险公司代为申报。

4.达到60岁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吗?

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 60 周岁、女工人满 50 周岁、女干部满 55周岁)停止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5.如何得知自己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找到菜单中的“人策匹配”栏,填报个人信息即可以匹配出企业及个人可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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