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简体版
|
繁体版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活动日历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搜
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东山
当前位置:
东山县人民政府
>
主题服务
>
社保
>
工伤保险
>
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78号)
发布时间:
2022-12-07 16:39
来源:东山县人社局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7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