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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22-12-07 10:34 来源:东山县人社局
  1.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参加失业保险?

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自愿选择是否缴纳个人部分失业保险费。

3.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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