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事项的办理
2.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3. 事项类型
即办件
4. 申报对象
个人 企业 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社团组织 其他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5. 办理条件
1.查阅单位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查阅有效证件办理查阅手续。
办理社保、医保手续复印或借用档案由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如需借用档案,应出具社保、医保机构开具的借用档案函件办理。
办理借用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由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应出具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函件)办理。
6. 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94号)4.5.1.1 查阅单位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有效证件办理查阅手续。4.5.2.1 办理社保、医保手续复印或借用档案a) 由本人持身份证办理。b) 如需借用档案,应出具社保、医保机构开具的借用档案函件办理。4.5.2.2 办理借用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相关材料a) 由本人持身份证办理。b) 应出具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函件)办理。
7. 特殊环节
无
8. 申请材料
档案借阅
1.借用档案函件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身份证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档案查阅
1.单位介绍信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查阅人有效证件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9. 材料说明
无
10. 办理流程
1、环节: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办理人:张晓勤
时限:当场
4、环节:审查与决定 步骤:决定 办理人:张晓勤
时限:当场
11.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12. 承诺时限
即办
13. 承诺时限说明
无
14. 受理单位
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16. 联系电话
0596-5881691
17. 投诉电话
0596-5833325
1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 ,下午14:3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9. 办公地址
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电信大楼8楼812
20. 乘车路线
乘坐县内公交至电信大楼站下车
21. 跑趟次数
最多跑一趟
长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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