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事项的办理
2.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3. 事项类型
即办件
4. 申报对象
个人 企业 社团组织 其他组织
5. 办理条件
1.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办理。。
6. 办理依据
[规章]《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7. 特殊环节
无
8. 申请材料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申请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9. 材料说明
无
10. 办理流程
1、环节: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办理人:林清华 林滢 张文骁 张展浩 时限:当场
4、环节:审查与决定 步骤:决定 办理人:王毅 时限:当场
11.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12. 承诺时限
即办
13. 承诺时限说明
无
14. 受理单位
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16. 联系电话
0596-5889561
17. 投诉电话
0596-5833325
1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19. 办公地址
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46-B47-B48人社局窗口
20. 乘车路线
乘坐县内公交至电信大楼站下车,往西走100米
21. 跑趟次数
一趟不用跑
长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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