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事项的办理
2.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3. 事项类型
即办件
4. 申报对象
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
5. 办理条件
1.适用于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及中断性补缴)事项的办理。
6. 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关于“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门的相关文书和意见,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的规定。;
7. 特殊环节
无
8. 申请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2.关于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告知单
要求:复印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3.法律文书
要求:复印件,电子文档 份数:原件0份 复印件1份
9. 材料说明
无
10. 办理流程
1、环节: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办理人:沙思涵 时限:当场
4、环节:审查与决定 步骤:决定 办理人:沙思涵 时限:当场
11.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12. 承诺时限
即办
13. 承诺时限说明
无
14. 受理单位
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16. 联系电话
0596-5839819
17. 投诉电话
0596-5833325
1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19. 办公地址
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44-B45号人社局窗口
20. 乘车路线
乘坐县内公交至电信大楼站下车,往西走100米
21. 跑趟次数
一趟不用跑
长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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