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 2022 年小学招生和“小升初”工作,特制订本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小学招生暨“小升初”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布局,确保招生工作阳关透明,公平公正。
二、小学招生范围
1.西埔城区县直小学:
东山一中附属小学:景辉社区,白石社区,龙舞社区(东环路西南侧),中兴社区(康福路北侧),顶西村,万晖广场,坑北村,坑内村。
第二实验小学:中兴社区(康福路南侧),东埔社区,西埔村,双东村,山口村的赤石和西湖自然村。
文昌小学:龙舞社区(东环路东北侧),中骏云景台,世林弘府,乾贵豪苑(一期),南山村,顶西坑村,西港自然村。
鉴于城区范围逐年扩大,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去年未纳入招生划片的世茂云境小区,今年需就读城区学校的业主子女,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统筹扩充城区学校学位,通过随机摇号,幼儿园安排于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就读,小学安排于第二实验小学、文昌小学、一中附小就读,初中安排于文昌中学、西埔中学就读。
2.宅山中心小学:宅山村、亲营村,西埔城区五个社区不动产或居民户口。
西埔城区及周边在建(含未交房)和后续建设的其他楼盘,由县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其他小学沿用往年招生范围。
三、招生条件
1.报名新生须满六周岁。
2.东山一中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文昌小学新生必须在 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户籍手续。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具有的不动产,报名前一个月内在房产登记部门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房产业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是自出生以来一直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符合城区三所县直小学的行政村(自然村)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户口簿。
3.学校通过比对、调查等方式,落实好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本校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4. 政策性照顾对象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安排在东山一中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文昌小学等三所小学。
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相应材料(见附件一),初教股审核确认后提供名册至各校。
5. 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及《用工证明》。 需就读西埔城区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宅山中心小学及下属小学;需就读铜陵镇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需就读其他镇区的,按就近原则给予安排。
四、招生程序
1.各县直、中心小学要根据《关于下达2022学年招生计划的通知》(东教[2022]78号)精神,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2.县直、中心小学在报名前一周,必须把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告。
3.西埔和铜陵两个镇区招生安排:
(1)现场核验:7月29日—7月31日,家长依据学校招生方案要求,到学校登记报名。
(2)公示:8月8日—8月14日,学校公示新生入学资格对象。
4.其他镇区报名时间为8月24日--25日,报名地点在招生学校,报名相关事宜由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公告告知家长。
五、初中招生范围
1.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
(1)西埔镇区
文昌中学:文昌小学,一中附属小学、樟塘中心小学及下属小学,后林小学。
西埔中学:第二实验小学、宅山中心小学及下属小学,前楼中心小学及下属小学,白埕小学,山口小学。
(2)其他镇区的小学毕业生沿用往年招生办法。
2.小学毕业生转录升入初中
(1)在西埔城区三所县直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录手续。
(2)在我县其他小学、县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因购房或回原籍等原因需就读西埔城区初中的,家长提供户口簿或不动产原件,7月18日—7月22日到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审核后,转录至相应学校就读。转录至其他中学就读的参照办理。
(3)随迁子女需就读我县初中校的,提供《居住证》《用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转录至相应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必须严肃认真做好新生招生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
2.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所需材料和招生程序、结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不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3.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各校要确保小学一年级大班额零增长,经教育局确认后方可建立学籍。县直小学在每年的1月初和6月初汇总学位剩余情况,经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学籍异动;中心小学辖区内基层小学之间原则上不予办理学籍异动。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报名资格要严格把关、审核,做好入学对象提供的材料建档、备查。
对计划外招生等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招生的学校领导,教育局将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东山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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