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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在东山县缴交职工医社保,要查询缴交的是什么档次需要如何查询?
2022-11-17 10:02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职工医保缴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报销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1〕107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含生育保险费)。(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国家机关及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7.35%,企业及其他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7.5%,经困难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的困难企业,在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职工工资总额的7%;个人缴费费率: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二)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福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当年度缴费基数,按照9%费率,由个人全额缴纳。(三)职工缴纳基本医保费的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福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福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2022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后续如您仍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咨询,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东山分中心:0596—5881120。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电信大楼西侧)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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