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审计)的通知》的决定
东政综〔2022〕9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和《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闽审投〔2018〕4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审计)的通知》(东政综〔201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