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审计)的通知》的决定
东政综〔2022〕9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和《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闽审投〔2018〕4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审核(审计)的通知》(东政综〔201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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