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方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依据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精神,东山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可行、有效的回收处理方式,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山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动落实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二、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主要原因
我国是农药生产与使用大国,农民在生产过程中习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旁,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影响农田环境,同时包装内残留农药及有机溶剂释放到土壤、水体、空气中,导致土壤污染、水体及空气污染,对土壤生态系统、作物生长、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等造成较大威胁,探索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回收处置办法势在必行。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做出了具体规范与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及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中央一号文件年年强调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1年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农药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行动。为进一步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绿色发展,因此全面推动开展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三、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主要要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增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有效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力争到2025年底回收率达80%,到2030年实现全面回收、合理利用、规范处置,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四、什么是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含瓶、罐、桶、袋等。
五、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流程。
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农业种植业产业体量较小在农药使用量上相对也不多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开展回收工作,我们依托我县30家登记在册分布在各镇村的农药经营门店作为回收点(回收点名录后续我们会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融媒体方式进行公布),建立以“农药使用者上交→回收点负责回收→县统一集中回收运转→专业处置机构规范处置”为主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六、如何开展回收处置工作的。
(一)我们在各农药经营店设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或临时贮存场所,并且每个店也建立了一套农药进销管理系统平台,要求农药店在进销农药时都必须在农药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上传,包括进货厂家、药品名称与数量,购药者身份信息、购药品类、数量等。当农户购药时,农药店应引导购药者使用完农药后及时主动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或采取有效措施要求购药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比如采用押金制等,目前我们属试行阶段,还一直在探索中,先试先行看后续回收效果情况怎样,再逐步完善相关模式。(二)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包装物农药残留;用完药后不得随意乱丢农药包装废弃物,晾干后及时返交农药店进行回收。为鼓励农药使用者参与回收积极性,我们按重量适当给予他们2元/斤的回收补助,该补助在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即可向农药店领取。(三)根据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我们要求农药店应当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落实回收义务。购药者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做好回收台账登记与补助发放。为防止后续转运过程中遗撒漏污染及符合处置单位的处理设备要求,我们另外要求农药店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用编织袋分类打包临时贮存,转运单位到店收集时协同配合装载,我们给予农药店共3元/斤的补助,其中2元/斤为拨补农药使用者的回收补助,1元/斤为配合分类打包及转运装车的劳务补助。(四)我县生活垃圾这块的收集与转运将由东山环境集团负责,根据环保要求,为了便于工作开展,有效节约成本投入,我们与东山环境集团进行合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与转运的工作也委托给东山环境集团。我们按属地镇辖区将全县7个镇划分为6个片区(铜陵镇与康美镇合为一个片区),东山环境集团采用专用运输车辆,定期至每个片区的各农药店回收点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原则上每月2次,分别于每月15日和30日,具体时间可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作适当调整,收集后统一转运至专业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五)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根据环保要求,终端处理环节须由有处理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专业机构按规范进行处置,目前我县还没有1家符合条件的处理机构,甚至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也很少。我们与生态环境部门经多方寻找,最后选择了瀚蓝(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作为处置机构,我们协同生态环境部门也派相关专业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该公司具备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条件,该公司也愿意接收我县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目前我们与该公司在农药包装废弃物接纳与处理细节上在进一步商谈中。
七、如何保障这些政策的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落实监管责任,协调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对回收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各镇村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二)强化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将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设立举报电话,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农药使用者在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废弃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行为,严厉打击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三)强化氛围营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体,并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展板、信息提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四)强化经费保障。采用有偿回收方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回收处置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作好资金保障工作。
链接:《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链接:图文解读《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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