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后,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除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并不是说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
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对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进行约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