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1-06-23 19:42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序 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5.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7.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2 财政预决算 政府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5.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7.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3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5.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   预算部门 ■政府网站      
4 财政预决算 部门决算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5.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 预算部门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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