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1-06-23 19:41 来源:东山县人民政府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镇
1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3.申请流程4.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
因特殊需要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审查 《城市绿化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网站      √
3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1.申请条件2. 申请材料3. 申请流程4. 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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