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shandao.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或者直接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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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深入推进公众参与,确保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及平台建设规范化,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阳光型、服务型政府。
(一)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县政府办增设电子政务科,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各镇(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做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转发《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并按要求逐项分解细化,明确部门责任,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及时通报抽查情况,并督促部门及时整改。同时,将日常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将其纳入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作用。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需求,由县政府办组织开展新媒体平台建设与运营培训,有效提高了各单位新媒体运营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全县政务新媒体账号按时、高效运营。
(二)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准则。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调整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完善《东山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东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东山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二是全面做好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政府动态,政策法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文件等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县政府及政府办文件170份,政策解读7篇,政府动态513条及公示公告621份。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定《东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信息公开在福建省行政执法平台,不断促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实现执法过程全留痕。五是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一方面围绕保障民生的迫切需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行“四级四同”无差别审批,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信息“四级四同”,组织各进驻部门全面梳理进驻事项,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目前已有91.1%的进驻事项完成匹配关联。另一方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领域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并将保留、调整的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六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提交申请的3件,占42%;网上形式提出申请的2件,占29%,信函形式提出申请的2件,占29%,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答复率100%。
(三)规范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新平台建设。依托东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探索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设立“东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息公开交流渠道。“东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自设立以来,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便捷性与社会影响力开展政策解答,提供政务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13期,推送各类信息52条,回复社会关切4条。二是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先后两次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进一步明确账号关停主体,坚决关停无力运营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并将相关信息重新整合至“东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对需要保留的账号开展运营指导,要求根据相关指标任务,做好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坚持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今年来,共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22个,现阶段仍保留账号9个。三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为确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准确、及时,要求凡是在东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全部必须经过相关科室、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逐级审签后才可发布。同时,在公文发文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栏目,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均需说明理由。四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值班读网及运营政务新媒体账号,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监管及网站信息巡查。全县所有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接入全市统一监管平台,确保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发布上网,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64 | +198 | 2782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126 | 158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507 | +487 | 298 | |
| 行政强制 | 31 | +53 | 27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1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1614638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8 | 0 | 0 | 0 | 0 | 2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4 | 0 | 0 | 0 | 0 | 9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0 | 0 | 0 | 0 | 6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2 | 8 | 0 | 0 | 0 | 0 | 2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进提高。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偏少,人员流动性强,导致个别部门工作交接不够流畅,缺乏延续性,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以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为主,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务访谈、民意征集和回应社会关切方面仍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灵活。三是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东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设置的互动功能主要依托于县政府门户网站,由于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在运营方式上存在差异,部分适用于网站的功能在微信公众号无法充分体现,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时效性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在下阶段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涵盖考核、通报、评估及督查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拓宽公开范围,探索多样化的公开形式。持续深化政策文件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公开的主体、内容及形式,探索推动新闻采访、微信小视频及网络直播等多种类型的政务访谈形式。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将政务新媒体运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阵地,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日常监督职责,严格审查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更具时效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