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福建省东山县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编制的《福建省省东山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于2003年8月3日通过了福建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毕。经研究,同意实施该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东山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
二OO四年十月十二日
抄 送:福建省环保局、漳州市环保局、漳州市政府办、邱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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