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办《关于切实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闽安委办函〔2025〕10号)转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充分认 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强化渔船安全日常监管,严密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及时消除辖区内渡口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遏制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事件的发生。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东山县前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