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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财政局 |
东农综〔2026〕40号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东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
帮扶资金的通知
康美镇、杏陈镇、樟塘镇: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6〕1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31”,支出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5”。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6万元,其中,3万元做为全县脱贫人口2026年度小额信贷的贴息补助,另外103万元补助美山村、古港村和径口村,做为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补助。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镇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相关村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请严格按照闽财农指〔2026〕14号文件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精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滞留。
附件: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表
东山县财政局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附件
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镇 村 | 资 金 |
康美镇美山村 | 42 |
樟塘镇古港村 | 34 |
杏陈镇径口村 | 27 |
合 计 | 103 |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