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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涉农新型经营主体:

现将《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农财〔2025〕1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涉农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优先支持粮食、蔬菜、水果、畜禽等特色产业。

2.往年获得本补助资金项目且未按时竣工的单位,原则上不支持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9月9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拟重点扶持一批整体规模较大、先进性、可看性较强、交通区位较好、建设效果明显,能有效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质项目,进而带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特色品种资源保护设施、粮食生产项目、漳台农业合作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与扶持内容

(一)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新型经营主体,补助2024年7月以后建设及2025年6月期间新建且未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设施化、工厂化种养设施、种业设施和农产品加工设备(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耗材),重点扶持实施“公司+农户”模式,带动一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成效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按不高于项目补助环节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建设单位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每个项目补助金额30-80万元;建设单位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每个项目补助金额10-20万元。每个县(区)申报不超过3个(建设单位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不超过1个,建设单位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不超过2个)。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数字农业项目。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粮食、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应具备向数字平台提供数据输出和视频对接的能力,提供平台所需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应设立“2025年漳州市数字农业项目”标牌,强化带动作用。每个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其中用于农业物联网设备的投入不低于60%,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购买物联网设备,软件投资可作为自筹资金,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2025年11月。每个县(区)申报不超过3个。责任单位:经济综合科

主要建设内容:大田作物方面,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和技术,采集、分析、监测大田种植生产环境和作物生长情况,实现生产过程或关键环节的智能化作业。覆盖面积:露地栽培100亩以上。 设施大棚方面,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和技术,采集、分析、监测和智能化调节控制设施大棚生产环境因子,实现生产智能化管理。面积要求:智能温控大棚10亩以上,或连片温室大棚20亩以上。食用菌方面,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和技术,实现关键数据采集、实时监控监测、调节和预测预警等,实现菌菇工厂化栽培的智能化标准化管理。规模要求:工厂化年栽培1500万袋(瓶)以上或5万平方米以上。畜禽方面,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和技术,实现养殖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达到精准管理、过程可视、全程可溯的目标。规模要求:存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10万羽以上的工厂化设施化规模养禽场,存栏200头以上的牛或羊规模养殖场。

(三)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补助对象是漳州市辖区内涉农经营主体。重点补助2024年7月以来至2025年10月新购置未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农机装备〔含机库棚、育秧(苗)盘〕。其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要求有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或粮食烘干机;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要求有购置蔬菜移栽机或蔬菜收获机械、蔬菜钵苗精量播种机。水稻(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实施单位购置符合项目补助要求的农机装备的投资总额须达30万元以上,按不高于项目补助环节投资总额的1/3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享受该项目补助的农机装备不得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农机服务中心

二、申报程序

(一)业主申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申报书格式要求认真组织编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同一建设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近两年已连续获得本补助的实施单位不能再申请。未列入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二)县级审核: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必要时向项目建设地乡镇政府核实有关信息。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9月22日前联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申请报告及申报书,一式5份,A4纸打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农业、财务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建设意义、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在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文下达项目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2024年及以前年度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未完成建设或拨付资金的县(区),或项目虽已完工但无法正常投产发挥效益的,将酌情减少安排项目资金。发现问题主动报告申请调整或收回资金的县(区)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单位:须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必要的附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并经备案,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有效证明、项目用地审批材料、项目区位示意图、项目规划或平面布局图等附图、单项工程明细、设备购置清单、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复补助承诺函(格式自拟)及近年来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等。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要提供项目在2024年7月以后建设及2025年6月期间开工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已付订金或已按进度付款,须提供转账凭证)。

(二)县级农财部门:须提交县级项目专家评审意见、网上公示截图、联文推荐文件等,特别要注意审查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情况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工作要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验收不合格或项目虽已投建但一年内无法正常投产经营发挥效益的,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将按规定收回项目补助资金。

五、联系方式

(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杨小玉,电话:0596-2663358,传真:0596-2663285

邮箱:znwjk@163.com

(二)经济综合科

联系人:蔡雅琪,电话:0596-2029109,传真:0596-2663285

邮箱:2029109@163.com

(三)农机服务中心

联系人:简智强,电话:0596-2053209,传真:0596-2663285

电子信箱:gsdemail@163.com

(四)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人:林心红,电话:0596-2026393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一、《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设备购置清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复补助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申报主体简介。申报主体成立时间、主要经营业务、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等方面(800字以内)。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且网上备案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带动农户情况。

七、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项目用地审批材料

八、项目区位示意图、项目规划或平面布局图等附图。

九、农业设施化种养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要提供项目在2024年7月以后建设及2025年6月期间开工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已付订金或已按进度付款,须提供转账凭证)。

十、申报主体近年来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

注:1.上述申报材料请按A4规格胶装成册。

2.县级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公告网络截图、农财两家联文(文件上须体现公示结果无异议)请另附,不要装订成册。

 

 

 

 

 

2025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主管部门(盖章):         

 

 

 

 

 

项目申报时间: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家庭农场(□省级□市级□其他)

□其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单位概况(含辐射带动方面情况)

(限300字)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纳税情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3.建设地点

 

4.补助环节相关投资(万元)

 

5.申请市级补助金额

(万元)

 

6.整体项目简介

 

 

 

 

 

 

 

 

7.补助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表述要具体、准确、可量化)

 

8.补助环节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预算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①……

 

 

②……

 

 

③……

 

 

④……

 

 

……

 

 

9.项目预计成效(限300字)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

 

 

10.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本单位承诺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诺同一建设内容没有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1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未发现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在指南要求期限内,同意推荐上报。

 

单位盖章

   

12.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未发现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在指南要求期限内,同意推荐上报。

 

单位盖章

   


三、设备购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万元

设备参数

 

 

 

 

 

 

 

 

 

 

 

 

 

 

 

 

 

 

 

 

 

 

 

 

 

 

 

 

 

 

 

 

 

 

 

 

 

 

 

 

 

 

 

 

 

 

 

 

 

 


四、2025年   县(区)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情况(万元)

备注

总投资

申请市级专项资金

1.……

 

 

 

 

 

 

 

2.……

 

 

 

 

 

 

 

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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