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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山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东山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1.概述;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3.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4. 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6.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东山县民政局人秘股联系(地址:东山县盐务大楼5楼,邮编:363400;电话0596-5839236传真:0596-5833372)。

一、   概述

2015年,县民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县民政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调整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监督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别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包括民政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东山县民政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优化信息公开类别,丰富服务栏目,增强信息查询的便利性,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批等制度,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股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上网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止,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条,其中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5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涵盖政策法规、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与为民办实事、应急管理、民间组织登记、城乡低保、社会工作、优抚安置、殡葬改革、医疗救助、区划地名、“三公”经费等方面;(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公开的信息,我局除采取信息网上公开外,还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一是通过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局机关设有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尽量增加信息量,同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并把信息公开文件内容送交县档案馆存档,供市民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及历年来我局从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面总结2015年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2016年,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东山县民政局

                                                         2015年2月1日

附表: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2015年度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5430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54307
         2.政府公报公开数0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00
其中:1.当面申请数00
      2. 网上申请数00
            3. 信函、传真申请数0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0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0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0
         3.不予公开答复数00
         4.其他类型答复数00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金额0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00
行政复议数00
行政诉讼数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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