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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东教【2025】15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进一步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制定《东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山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东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教育家精神作为核心价值引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筑牢政治根基,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职业操守,以“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提升育人能力,以“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锤炼专业素养,以“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厚植教育情怀,以“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彰显使命担当,推动教育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培育造就“四有”好老师和新时代大国良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相结合的六大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挖掘树立师德典型,弘扬师德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三、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1月下旬)

召开动员会。召开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各校相应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动员会,相应学校挂点局领导、责任督学必须参加相应各校的动员会。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12月—2026年1月)

1.集中学习。组织教职工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谷文昌先进事迹及东山县县委关于教育的要求。主要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2.自主学习。组织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知识(学习篇目见附件1),每一位教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并组织优秀自学成果展示活动,到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研讨会。

3.宣传教育。各校组织教职工观看或自行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相关影片,并开展交流分享活动,引导教师从影片中汲取正能量,增强教育使命感与责任感。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同时充分运用本县教育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资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组织教职工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引导教职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4.提醒谈话。开展逐级谈话提醒工作,局领导班子对学校校长、书记;校长、书记对学校领导班子;学校领导班子对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对一线教师分别开展提醒谈话,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

5.召开座谈会。坚持开门搞建设,各校要通过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一是召开退休教师代表座谈会;二是召开家长会代表座谈会;三是召开在职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排查整治(2026年2月—3月)

1.自查自纠。各校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组织有针对性的师德失范问题自查,通过自查、校长信箱、家校互动平台收集问题线索等方式,排查、梳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每学期末要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自查表见附件3、附件4)

2.集中排查整治。在上阶段开展“三大问题”排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小切口整治,聚焦群众关切的校园餐、征订教辅材料、校服、编班、有偿家教、职称评聘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6月底开始并长期坚持)

1.定期考核测评。各校要对照测评标准,邀请学生代表、家委会代表、退休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测评活动,测评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挂钩。

2.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县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专用邮箱(jyjsdsf2025@163.com),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的监督意见。聘请退休老教师、责任督学、家长代表为师德师风监督员,开展师德师风监督评议。

3.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体系。县教育局将各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与学校考核挂钩,根据《东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东山县中小学学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教〔2024〕179号)要求,对学校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4.注重正面宣传。县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宣传组,各校也要相应成立宣传组,做好师德师风的常态化宣传工作。县教育局在2026年教师节期间举行教师节文艺汇演,同时开展教师表扬活动,选树并宣传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典型,同时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激励教师,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2026年9月前,每校要推出一期公众号,宣传师德师风典型事迹(3-5人),每期公众号将在全县各校教师工作群推介宣传。所推选的教师将优先考虑作为2026年教师节表扬对象。

四、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山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校要相应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问题整治与教师权益维护有机融合,精准预判舆情风险,前置化解隐患,全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查补工作漏洞,确保建设工作扎实落地。

(二)加强督促检查

教育局将安排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学校,实地查看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情况,针对发现问题现场办公,责令限时整改,确保各校师德建设不偏离正轨。

督导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安排,责任督学要深入一线,杜绝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精准发现问题、如实反馈问题、持续跟踪问题解决,做到“真督实导”,不走过场。

(三)注重过程指导

县教育局将组建指导团队,分阶段、分类别下沉学校,从师德教育开展、制度落地、教师行为规范等多维度提供精准指导,助力学校及时校准方向、优化举措,持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质量,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附件1:东山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长:朱柯源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沈毅滨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长:黄小胖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蔡聪泉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海强 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组长

      员:林劲松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林黎光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俞碧娟 县教育局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何结兴 县教育局党建办负责人

张松芬 县教育局督导股负责人

林永强 县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潘春珠 县教育局初教股负责人

杨冬顺 县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

何永亮 县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

林毅敏 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沈毅滨(兼)

成  员:林黎光 俞碧娟、何结兴

督导指导组:李初生、孙耀发、林桂坤、曾德成、彭国亮

宣传组:组长:林荣利    成员:林睿、谢晓东、朱武聪

附件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推荐篇目

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与教师的重要论述(部分)

(一)“教育家精神”

《弘扬教育家精神 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培养造就新时代大国良师》

(二)“四有”好老师

《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信》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三)“四个引路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四)“四个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高校教师要做到“四个相统一”》

二、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政策法规类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

附件3:东山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表

学校:             姓名:            科目:            时间:           

序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完成情况(等级)
1坚定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教育方针,不发表违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人民,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不传播错误或不良信息。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因材施教,不敷衍教学、不违规兼职兼薪。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关爱学生,做良师益友,不歧视、伤害学生。 
6加强安全防范: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遇危险不擅离职守。 
7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举止文明,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严禁猥亵性骚扰。 
8秉持公平诚信:处事公道正直,不在招生、考核、评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9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财物、不利用家长资源谋私利。 
10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抵制不良风气,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较满意 较不满 
自我建议 学校意见 

备注:完成情况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序号东山县教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清单是否违反
1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资助、捐赠,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 
4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无正当理由缺课、旷课,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接听或拨打电话等;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 
7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幼儿;虐待、伤害学生、幼儿。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9收受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向学生、幼儿推销图书报刊、幼儿读物、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的;擅自组织学生、幼儿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活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2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工作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 
13在教科研和教育培训中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14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15其他违反政治纪律、职业道德的行为。 

自评等级:                              学校评价等级:                 

附件4:东山县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表

学校:             姓名:            科目:            时间:           

序号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完成情况(等级)
1坚定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教育方针,杜绝损害党中央权威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人民,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不发表转发错误或不良信息。 
4潜心培幼育人:爱岗敬业、细致耐心履职,不玩忽职守、擅自替班或兼职兼薪。 
5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幼儿安全、防范事故,突发事件中不得擅离职守。 
6关心爱护幼儿:呵护幼儿成长,严禁体罚、歧视、猥亵或伤害幼儿。 
7遵循幼教规律:寓教于乐,不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组织有害幼儿身心的活动。 
8秉持公平诚信:处事公道正直,不在招生、考核、评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9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不收受家长财物、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规范保教行为:尊重幼儿权益,不组织营利性活动、不泄露幼儿及家长信息。 
较满意 较不满 
自我建议 学校意见 

备注:完成情况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序号东山县教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清单是否违反
1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资助、捐赠,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 
4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无正当理由缺课、旷课,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接听或拨打电话等;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 
7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幼儿;虐待、伤害学生、幼儿。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9收受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承担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向学生、幼儿推销图书报刊、幼儿读物、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的;擅自组织学生、幼儿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活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2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工作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 
13在教科研和教育培训中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14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15其他违反政治纪律、职业道德的行为。 

自评等级:                               学校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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