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交〔2013〕131号
东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成立审核审批股的通知
为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核审批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关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16个政府工作机构设置审核审批股的通知》(东委编〔201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山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股,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向审核审批股集中,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
一、人员组成
分管领导:徐天发 副局长
审核审批股负责人:涂秀菊
成员:孙三妹、林祺莹
二、审核审批股职能
(一)负责办理以下行政许可项目
1、规划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
2、规划内农村公路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批;
3、规划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4、规划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5、特殊使用农村公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许可;
6、非农村公路标志设置许可;
7、农村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和修建公路服务设施的许可;
8、跨越、穿越农村公路和公路用的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9、道路客运经营(企业设立、客运班线)许可;
10、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
1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2、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发;
1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4、新增道路客运站四、五级站级核定;
15、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许可;
17、道路客运线路牌、旅游(包车)标志牌及许可证明标志牌发放.
(二)负责办理以下非行政许可项目
1、规划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可”行业审查;
2、规划内农村公路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核备;
3、二级及以上公路和含有大桥、隧道新改建的项目审核转报;
4、普通公路招标过程监管;
5、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6、设立水路运输企业、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审核;
7、国内水路运输增加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审核;
8、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审核;
9、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审核;
10、道路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含非经营)审核;11、公交企业申请开辟线路的审批;
12、公交车辆增购、更新审批;
13、营运车辆申请转籍、过户、报废(注销<道路运输证>)、更新。
(三)负责办理以下公共服务项目
1、专用公路规划审核;
2、危及农村公路安全的作业许可;
3、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三、具体要求
1、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中心,全面实行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窗口权限“八公开”。
2、凡是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等环节均在窗口完成,规范办理。
3、工作人员行AB岗,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4、认真履行尽责,严格办理程序,优质高效服务,保持清正廉洁。
东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1月2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