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精神、依据《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海洋渔业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的燃油补贴等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海洋渔业系统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按照省、市、县有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本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每个季度,本单位均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在《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进行汇总,上报每季度的公开信息。同时制作成详细文本档案材料报送至县档案馆保存,以便给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到县档案馆进行查询调阅。
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本单位的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有疑问、有意见,请与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山县口岸园区海洋与渔业大楼,邮编:363401,联系电话:0596-5660182,传真:0596-5660183)。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一年来,本单位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及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
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了公开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特别加强了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2.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拓宽途径,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重点针对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生产捕捞渔船燃油补贴、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伏季休渔政策的详尽规定、海洋渔业管理、浅海滩涂养殖证办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本单位设置了两个公众查阅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本单位局机关及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两个公示栏进行公示。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的内容挂靠在东山县人民政府网的信息公开的专栏中进行公开,所有应公开信息均按时在信息公开栏中公开。同时将信息公开内容具体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按季度报送县档案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专门的公开信息查阅单位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行查阅。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审核,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0年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30条,全部为电子文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其它信息类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4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项目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4 | 24 |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69.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转接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 政 诉 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已多年,工作制度也在逐步完善、操作逐步规范,虽然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仍存在有部分薄弱环节和一些不足:一是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二是公开信息内容完整性还不是很强,这与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尤其在社会关注、特别是渔民需求的如燃油补贴等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及时。
(二)改进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并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县海洋与渔业资源情况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尽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