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底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政办〔2014〕107号)的精神,本局认真开展、积极深化、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汇报主要包括本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依个人、集体及法人单位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上报附表等方面内容。
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有意见,请与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山县口岸园区海洋与渔业大楼,邮编:363401,联系电话:13605000592,传真:13605000583)。
一、概述
一年来本局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明确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本局实际,逐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内容,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19个类别,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方便公众查阅。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重点针对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燃油补贴、伏季休渔规定、海洋管理、海域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本单位设置了二个公众查阅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本单位局机关及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两个公示栏进行公示。本单位已建立了《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所有应公开信息均按时在本网站公开。同时将信息公开内容具体文本材料按季度送县档案局,方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专门的公开信息查阅单位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行查阅。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单位由1名副局长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有36条,全部为电子化文档。
(二)主要类别分别是:行政许可类信息20条,为民办实事内信息1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本单位网站公开,公示栏公开、与信息内容相关的单位和县档案馆查阅场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有五年,工作制度已逐步完善、操作逐步规范,但是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本单位没有专职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二是公开信息内容完整性还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尤其在社会关注、百姓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需要不断加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工作人员要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提高自动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三是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站的管理力度,增加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密度;四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另一方面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七、附表
本报表统计数据时间截止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2月5日
附表
2014年度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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